各区县教育局,机关各科室、各直属事业单位、直属学校:
《眉山市教育局2013年工作要点》已经局行政办公会审议通过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落实。
眉山市教育局
2013年2月18日
眉山市教育局2013年工作要点
2013年全市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: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坚持立德树人,全面实施素质教育,推进教育六大工程,着力深化教育内涵建设,着力促进教育公平,着力维护安全稳定,着力转变工作作风,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,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。
一、 以实施教育项目为重点,推进教育优先发展
(一)筹好经费,加大教育投入。积极主动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,推动落实教育投入政策,确保教育经费增长达到“法定增长”要求。把握教育项目政策取向,做好前期基础工作,向上争取各类教育项目资金3亿元。
(二)用好经费,实施教育项目。优化资金投入结构,统筹安排各级各类教育项目经费,配套建设,完善功能,力争建一所成一所。加快推进在建项目建设,做实项目前期工作,确保资金到位,及时开工。新建、改扩建校舍6万平方米。继续实施教育技术装备工程,完成装备数字教室1000套。
(三)管好经费,强化资金监管。贯彻落实《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》,加强学校财务管理。加强教育系统财会人员培训力度,提高经费管理专业化水平。加强教育经费监督检查,严格执行财经纪律,及时划拨各类专项经费。严格申报条件,严格审核程序,做好学生资助工作。
二、以改善办园条件为重点,推进学前教育规范发展
(四)改善办园条件,提高普及水平。继续推进学前三年行动计划,新建、改扩建13所公办幼儿园。积极扶持引导民办幼儿园,督促民办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,创建10所普惠性幼儿园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8%,努力解决“入园难”问题。
(五)规范保教行为,提高保教质量。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,实施学前教育机构的动态监管。贯彻落实《3-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》,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,防止和纠正“小学化”倾向,规范保教行为,提高保教质量。
三、以规范办学行为为重点,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
(六)巩固普及成果,提高普及质量。完善学籍管理制度,狠抓控辍保学工作,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。落实义务教育保障政策,实施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。加强留守儿童教育管理。解决特殊群体就学,解决进城务工子女入学4000名;残疾学生随班就读2000名以上。义务教育入学率年均保持100%,巩固率达到94.5%。
(七)规范办学行为,推进素质教育。坚持立德树人,健康第一,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。推进以“东坡文化”为主题的校园文化建设活动,推进廉政文化进学校。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。全面加强学校体育工作。加强艺术特色学校建设,举办艺术人才大赛。贯彻落实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各项规定,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。规范招生行为、编班办班行为、教学行为、考试评价行为等办学行为。
(八)均衡配置资源,促进教育公平。均衡配置校舍,加强农村薄弱学校建设,努力使每一所学校达到《四川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(试行)》相关要求。均衡配置教师,发挥城乡办学共同体作用。加大教师、校长交流力度。均衡配置生源,严格执行《眉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办法》,确保起始年级招生人数基本达到国家规定班额标准,努力解决择校问题和大班额问题。
四、以提高教育质量为重点,推进普通高中优质发展
(九)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。统筹发展高中阶段教育,合理确定普职招生比例,保持普职在校生大体相当。改革完善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政策。提高高中阶段在校生的巩固率和毕业率,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8%。
(十)深入推进高中课改工作。严格执行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。逐步解决高中教师结构性缺编问题。总结三年课改经验,完善深入推进课改的措施办法。加强学科教学和高考改革研究,开展教学竞赛活动。做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,完善高中教育质量评价奖励方案,确保高中教育质量稳中有升。
(十一)推进高中品牌建设工作。推进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确认和创建工作。启动对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动态管理。推动普通高中特色建设,鼓励学校结合自身特点,科学定位、提升品质、办出特色,形成充满活力的普通高中发展新局面。
五、以稳定办学规模为重点,推进职业教育创新发展
(十二)狠抓招生工作,稳定职教规模。加强职业学校与初级中学的合作,对希望升入职业学校或较早开始职业生涯的初三学生开展职业教育。完成省上下达的中职招生目标任务,中职招生人数占全市初中毕业生人数50%以上。
(十三)加大职教投入,夯实基础能力。落实中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,构建职教多元投入机制,加强职教基础设施建设。完善专业动态调整机制,优化专业结构布局。积极开展省、市级重点专业创建,力争创建省级重点专业1个。加快“国示”学校建设,做好中国水电七局高级技工校“国示”中期评估和仁寿二职中“国示”评估验收工作。
(十四)深化职教改革,推进创新发展。指导仁寿职业教育省级改革试点项目实施工作,指导青神县开展西部地区农民创业促进工程试点。遴选3所以上中职学校与高职院校建立中高职衔接协调发展关系。启动市级精品课程建设工作。继续举办中职师生综合素质大赛。强化“9+3”工作管理。抓好教育入眉行动跟踪服务工作。完成农村实用技术培训6万人次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6万人次。
六、以改进作风为重点,推进队伍素质提升发展
(十五)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。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》及其配套文件。强化师德师风建设,从严查处“涉教”不正之风。落实国家教师资格标准,严格实施教师资格准入制。完成6000人次教师培训。推进职业教育“双师型”教师培养计划,培养“双师型”教师60名。实施教育名师培养计划,着力培养一批教育教学骨干、学科(专业)带头人。积极争取培训经费,加强教师培训机构建设。
(十六)提高校长办学治教能力。加强对校长队伍的日常管理与考核,全面推行校长公开选拔制和校长负责制,推行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县域内定期交流制。实施教育名校(园)长培养计划,完成300人次校(园)长培训。
(十七)改进行政管理队伍作风。贯彻落实市委和省教育厅改进作风相关规定,切实做到改进调研、服务群众、精简文件、改进会风、勤俭节约,努力做到为民务实清廉。加强教育系统党的思想建设、组织建设、作风建设。提高依法行政能力,推进政务公开、校务公开。加强政务督办,提高行政效能。
七、以依法治教为重点,提高教育管理水平
(十八)坚持依法治校,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。贯彻落实《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》,实施“六五”普法规划。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教育,依法加强对民办教育机构的监管。完善民办教育信息公开制度,实施民办学校专项检查和督导评估。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,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。
(十九)做好语言文字工作。贯彻落实《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(2012-2020年)》。大力开展经典诵读进校园活动。创建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8所,力争创建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1—2所。
(二十)强化督导工作。贯彻落实《教育督导条例》。加强督学队伍建设。完善督导工作制度,试点建立督学责任区。督促区县政府切实履行教育职责,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各类教育协调发展。完成第一轮普通高中素质教育督导评估,启动第二轮中职学校办学水平督导评估,推进对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督导评估。东坡区、彭山县要确保2013年顺利通过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督导评估。
(二十一)加强党风廉政建设。坚持标本兼治、综合治理、惩防并举、注重预防的方针,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。强化党内监督,深化党务公开。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,确保党员干部廉洁自律。研究制定教育系统惩防体系建设2013-2017年工作规划。
(二十二)加强监督检查。加强对贯彻执行改进作风规定情况、“三重一大”执行情况、教育惠民政策落实情况、教育经费、大宗物资采购、考风考纪等重点环节、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。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,继续开展教育乱收费等“涉教”不正之风专项治理。强化内部审计工作。加强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和考风考纪督查力度。
(二十三)维护安全稳定。深入排查安全隐患,落实人防、物防、技防措施及各项制度。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范和处置机制,推动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加强应急机制建设。深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。贯彻《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》,加强学生安全教育。贯彻落实好《校车安全管理条例》。加强学生食品卫生安全工作,做好学生传染病防控与学生食堂工作,严防发生食物中毒。深入排查矛盾纠纷,灵通信息,完善处突预案,妥善解决教育热点和难点问题,实现“零进京、零聚集、少到省、不出事”工作目标。